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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因架设运输索道砍伐5株珙桐树,被刑事拘留
时间:2021-11-11 01:20:50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11月4日,雷波县公安局森警大队近日破获一起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10月2日至10月13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汉族,43岁,浙江省丽水市人)因架设白鹤滩至浙江输变电线路运输索道,安排和指挥工人清理砍伐雷波县桂花乡烂坝子村(小地名:老林口)索道架设经过林区的林木,致5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珙桐树被砍伐。
案件发生后,雷波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立即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施工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禁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时构筑起了辖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警民防护墙。
珙桐有“植物活化石”之称,是国家8种一级重点保护植物中的珍品,因其花形酷似展翅飞翔的白鸽而被西方植物学家命名为“中国鸽子树”。珙桐在凉山州主要分布于美姑、雷波县境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森林法》相关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