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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奶奶赠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
时间:2021-11-11 01:12:35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一般都是形容很多人想孝敬父母,却为时已晚。这倒好,老人把家当都给了你,希望自己可以有依靠,可以颐享天年。可某些人确认为,这天上掉了下来的就是属于她的。
3年前,苏州陆英老人将拆迁所得房产全部给了孙女李某,双方约定李某需提供一套安置房屋给老人居住,同时承担赡养义务。
可是,孙女李某得到房产后,就将老人晾在一边,从未去探望和照顾老人。因为没有人照顾,老人只得自己住进了养老院,但自己的养老金又无法支付养老院的费用,于是老人将自己居住的那套房产出租出去,用租金来补贴养老院的费用。
可孙女李某知道上述情况后,不同情自己奶奶的处境,反而认为自己的奶奶没有权力将她的房屋出租给别人,要求租客搬走,甚至还将租客起诉到法院,但被法院驳回。
李某的做法让老人心寒不已,于是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法院认为,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
幸亏是附条件赠与!不履行所附条件还可以撤销赠与!建议老人和亲属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比较好,也就是你对我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在我死后就可以获得约定的财产,比如房屋。这样把财产掌握在自己手里,获得较好赡养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