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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怒砍前儿媳起诉前却因病而死,该不该父债子偿?

时间:2021-09-15 10:17:30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因为琐事纠纷,吴老伯持刀猛砍前儿媳张女士,给张女士身心造成了巨大损害。而当司法机关要追究吴老伯刑事责任之际,他却因病死亡了。

尽管刑事案件就此终结,但双方的民事纠纷却并未了结。张女士将吴老伯的三个子女告上了法院,要求判令他们在继承吴老伯遗产的实际价值内全额赔偿她的损失。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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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与吴老伯的儿子吴强原本是一对夫妻,他们与吴老伯一起生活。但因为琐事矛盾不断,张女士和吴强的婚姻还是走向了死亡。在经历4次离婚起诉后,2018年张女士与吴强被法院判决离婚。

可是由于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张女士离婚后,依然与前夫和前公公居住在同一屋檐下。但吴老伯对于前儿媳却愈加不满,一直想将儿媳赶出门。双方为房屋居住等事项常有争执。2020年5月17日,因琐事纠纷,吴老伯起意杀掉前儿媳。为此,他准备了一把刀,打算在张女士回到上述住处后行凶。当日下午,吴老伯在看到前儿媳回到家后,突然持刀猛砍张女士的头部、肩部等部位,致张女士受伤,因张女士被砍伤后呼救并逃离现场致吴老伯杀人未遂。

2020年5月18日,吴老伯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而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后吴老伯被取保候审。2020年7月27日,公安机关将吴老伯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未遂)案件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8月24日,吴老伯因病死亡。吴老伯生前未立遗嘱,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2020年9月1日,检察机关以吴老伯在审查起诉期间死亡为由作出对吴老伯不起诉的决定书。

而张女士被砍伤后即至医院抢救治疗,张女士的伤情确诊为头皮裂伤、左肩部外伤、顶骨骨折,她在出院后遵医嘱先后6次复诊。张女士表示吴老伯的故意杀人犯罪行为造成她医疗费等损失,并造成她严重精神损害。为此,她将吴老伯的三个子女作为其遗产继承人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在继承吴老伯遗产的实际价值内全额赔偿她的各项合理损失。

对此,吴家老大和老三都表示,父亲的现金遗产已经全部用于办理其丧葬事宜,他的房屋遗产在张女士和吴刚处,他们并没有继承到父亲的遗产,故不同意张女士的诉讼请求。而吴强也同意兄妹的答辩意见,不同意前妻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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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吴老伯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未遂),造成张女士人身损害,吴老伯对此具有重大过错,张女士在吴老伯涉嫌犯罪行为中没有过错,故吴老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全额赔偿张女士的合理损失。

吴老伯已经死亡,其应当支付张女士的赔偿金属于其生前负有的债务,其遗产继承人即三名子女均未确认放弃继承其遗产,故他们应当在继承吴老伯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向张女士承担赔偿责任。吴老伯是否存在遗产以及遗产的价值、被告是否已经继承遗产等事项不属本案审理范围,不影响三名子女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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