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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女子报警求助,反而被判刑6个月!
时间:2021-09-03 09:48:39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警官帮帮我!我被人强奸了!小姐姐你先别激动,慢慢说,发生了什么?
2020年11月17日东莞一女子周某来到黄江派出所,大吵大闹,情绪激动,要求民警处理“自己被人强奸”一事,但民警调查之后却发现,真相不一般……
2020年11月3日,周某在黄江一理发店理发时认识了发型师小胡,两人一来二去就熟络了。按周某说法,两人的关系就如热恋中的情侣一样,从言语的撩拨上升到了肢体的亲密接触,还在一次酒后发生了关系。
但周某出生于1987年,小胡出生于2002年,小胡觉得自己与周某年龄差距较大,不愿继续这种关系,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随后小胡离开东莞去了外省工作,还把周某的微信拉黑了,这让周某的情绪极度低落。
2020年11月14日晚上6点多,在酒精刺激下,周某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在11月4日被小胡侵犯,她还向警方展示了手臂和手指上的伤口。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这只是一起男女纠纷,就没有立案。周某不服气,随后多次拨打黄江分局黄江派出所前台电话报警。
11月17日,周某直接来到黄江派出所大吵大闹,情绪激动,要求民警处理自己被“强奸”一事。周某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后警方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周某没有异议,并向法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一心只想小胡回来,没有考虑后果。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诬告陷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要形成正确的婚恋观念,正确对待和处理感情纠纷,要尊重他人的意愿,不要无理纠缠,更不要使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去解决感情问题,否则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