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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男子喂食安眠药55片致母亲死亡,安乐死在我国不合法
时间:2021-09-02 10:09:33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19日判决一起因安乐死故意杀母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20年7月11日,被告人周某某为让病重的母亲安乐死,于7点钟左右对躺在床上病重的母亲喂食艾司唑仑药片(俗称安眠药)25片,并用牛奶辅助其吞咽。7月12日8时30分左右,周某某再次对躺在床上病重的母亲喂食艾司唑仑药片30片,并用白酒辅助其吞咽,其母亲于当日8时50多分死亡。周某某将两次喂食安眠药的过程用手机进行了拍摄,并给社区民警等发送手机短信,表示其给母亲实施了安乐死,等办完丧事后就去投案自首。
2020年7月13日15时,周某某在家中被公安带走。经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某母亲符合在自身多种疾病基础上,融合性小叶性肺炎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饮酒及服用艾司唑仑构成辅助死因。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某诊断为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周某某辩解:对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害人死亡时间有异议,其母系在喂食白酒后不到一分钟死亡。对指控的其他事实没有异议。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安乐死在我国是否合法?
除本案之外,2010年江西一起案件中,老汉曾某某因不堪病痛折磨,事先挖好土坑并服用安眠药后躺在土坑中,请求好友钟某某用泥土填埋自己,钟某某于是按照两人约定,铲土将曾某某掩埋。最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原判决为:判决钟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死亡赔偿金71050元、丧葬费12348元共计83398元。
安乐死在世界上一些国家是合法的,如瑞士、荷兰、加拿大、新西兰等国。西班牙众议院也在2021年3月18日通过安乐死法案并在6月生效,成为欧洲第四个安乐死合法国家。在西班牙适用安乐死的条件是:在本国遭受严重且无法治愈的疾病或因严重的慢性病而无法自理、无法忍受的成年病患,将可以申请安乐死或协助自杀。
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对安乐死基本上都有如下条件:须为成年人、患有难以治愈或极端痛苦的疾病、本地合法居民。
安乐死是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也即医护人员等依据他人意愿,加速患者的死亡。
安乐死问题涉及道德与法律问题,非常复杂,如安乐死的意愿、方式、手段、主体等。“自愿安乐死”比较容易理解,但是安乐死中的“非自愿安乐死”涉及到死亡依据的是其他人的意愿,如家属或医生,加速患者的死亡。此时,患者本人不能表达出安乐死的意愿,而代为表达的亲属之间可能会出现强烈的分歧,医院、医生又缺乏主观善意的信息支撑,故实施安乐死的一方将可能陷入困境。
安乐死也涉及是否有人利用该方法犯罪的问题。公众对安乐死的态度和对安乐死实施措施的看法也各不相同。
赞成安乐死的人认为,死亡应当有尊严;死亡质量包含在实现生命价值中;安乐死是个人的选择权利;可以帮助病人及家属解除不必要的痛苦;能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节约医疗资源;有尊严的死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
反对安乐死的人认为,安乐死违反传统生死观念;死亡不仅是个人选择权利,应受到家庭、社会国家的约束;安乐死也可能错失治疗机会;安乐死与医生崇高职责相违背等等。
个人选择、死亡观念、道德舆论、法律评价等等,安乐死到底是文明的进步还是犯罪的手段,让安乐死充满着争议。但是国内没有详尽的法律规范安乐死,目前安乐死在我国并不是合法的。因此,如果帮助他人实施安乐死,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将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