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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不养娃,保姆倒贴钱养娃14年,无奈起诉索赔

时间:2021-08-31 10:30:30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亲生父母不养娃,保姆帮人带孩子还要倒贴?而且这一倒贴,就是整整14年!要把娃养大成人、送娃上学念书,还要年复一年继续做着保姆的工作。转眼间,孩子从3岁成长到17岁,纪阿姨却已是60岁高龄。

眼看着孩子即将面临就业、结婚,亲生父母又一分钱不给,又当保姆、又当婆婆的纪阿姨,心里越来越慌:“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于是,纪阿姨诉至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2005年6月,二被告(小宇父母)经人介绍聘请原告作为保姆并将儿子小宇送至原告家中进行照顾,约定每月费用600元。二被告实际支付至2008年初,之后便未再支付原告任何费用,但小宇一直随原告生活,并在2010年9月就读幼儿园。二被告于2011年5月26日离婚。2012年,小宇被被告姜某(小宇母亲)接到某市生活约1年,后被告姜某与原告协商由原告将小宇接到眉山继续照顾。之后,小宇随原告一直生活至今,目前就读成都市某职业技术学院,但二被告仍未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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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5日,原告向东坡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保姆费用;2.判令被告返还垫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8月12日,东坡区法院公开审理纪某某诉被告刘某、姜某涉及抚养费问题的无因管理纠纷案件,邀请区民政局、区妇联、苏祠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

本着矛盾实质化解、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8月19日,东坡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邱继召集原、被告进行调解,通过前期“背靠背”电话调解,以及当场“面对面”释法明理,被告刘某、姜某清楚认识到自己有失父母之责,对纪阿姨14年无偿抚养孩子有愧疚、感激之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共计支付原告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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