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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搬家公司坐地起价从1500元涨到1.8万!道歉退款被拒被判刑
时间:2021-08-20 10:03:03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对于现代“打工人”来说,换工作换城市换房子,搬家成了家常便饭。以至于每次搬家时,看着乱七八糟的环境,无疑是对心灵、体力和承受力的暴击。万一再碰上个不省心的搬家公司,简直是要豁出去半条命了。
去年,歌手、作家吴虹飞就遇上了这样的糟心事,她雇佣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搬家后,被要求给付事先未被告知的费用,账单总额高达1.8万余元,吴虹飞回忆,初步电话联系时,四方兄弟公司工作人员称,使用一辆车收费300元,10公里外每公里增加6元;从小区门口到家中有200米需步行,收取200元;此外,不收取拆卸家具费用。双方除在电话中口头约定外,还对收费信息做了微信确认。
吴虹飞称,自己搬家的距离约30公里,使用了两辆车、6名搬家工人。按约定,各项费用加起来应为1500元至2000元,但7月25日搬家当晚,四方兄弟公司出具的账单总价达到1.8万余元。
账单显示,搬家费主要包括人工费、车辆使用费两部分。前者按照6个人每人工作7小时计算,费用1.46万元。但在此前的电话、微信协议中,搬家公司均未提及这项费用,也未提供价目表。
对于车辆使用时间,吴虹飞也提出了异议。她说,四方兄弟公司应在当天上午11点半到达,但一辆车迟到了2.5小时,另一辆车迟到了5小时,且搬家公司未解释原因。为此,吴虹飞未按照账单付款并提出质疑,双方僵持两小时。吴虹飞说,当晚,警方及小区物业赶到家中调解,经协商,自己付给四方兄弟公司4000元。
2020年。7月25日晚,吴虹飞在微博上曝光了此事;3天后,四方兄弟公司为此出具了《道歉书》。四方兄弟公司确认了此次事件的主要事实,并向吴虹飞“严肃道歉”。此外,公司拟退还搬运费1000元、心理咨询费2000元,但吴虹飞拒绝接受退款。
吴虹飞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2021年8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此案。
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人犯强迫交易罪一案。
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较低搬运费用,诱使客户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务,后指使担任车组长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搬运服务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拒不离开、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支付较高服务费用,犯罪事实达43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属于以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赵某强作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系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直接参与实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强迫交易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鉴于被告人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强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减轻处罚。
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