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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妇女被同一“男友”骗钱又骗色,最后还是翻了车

时间:2021-08-18 09:49:12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2020年9月,郭某在通过抖音认识了陈女士,郭某在自称叫“李家华”,住龙陵县城,单身,在龙陵某厂上班,二人通过抖音微信相互联系,相谈甚欢,取得陈女士的信任后,逐渐从网友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郭某在以花12000元钱在龙山镇买到一片山林,但尚未付款为理由,向陈女士“借”10000元。之后又陆续以买山林急需各种开支为借口向陈女士“借”钱共计40000元。借钱后他就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还出现不想理、不接电话和不回微信的情况,直到现在有半年的时间了他仍不还钱,我怀疑被骗了。被骗的这些钱都是打工和养牛挣的血汗钱”2021年4月陈女士到派出所报案称其被郭某在诈骗了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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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受骗的还有象达镇44岁的章女士,2020年3月她在微信上认识了郭某在,半年后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郭某在隐瞒真实身份,骗称其在龙陵有一个地板条厂,在县城有房有车,有上千万资产,娃娃在昆明上班,儿媳是省上某政府领导的姑娘。郭某在教唆章女士与丈夫离了婚,并辞去了原来的工作。

2021年1月,郭某在以各种理由骗取章女士的钱财。但是章女士也没钱,基于对其信任,章女士多次到银行贷款、找亲戚朋友借钱,还卖了自己的首饰,共“借”给他202500元。

为了谎言不被揭穿,郭某在还带她到龙山镇丈量山林面积,用手机定位发给一个叫“陈局长”的人,说他量的那些山是他买的。

一天,郭某在冒充成其儿子打电话给章女士,说妻子要在楚雄生孩子,让她找钱给他,章女士找亲戚借了20000元现金后就与郭某在开车到昆明找他“儿子”。在大理,郭某在汇款给他“儿子”16000元。第二天到昆明,郭某在假装打电话给他“儿子”说不想见面,他们又开车返回了龙陵。

几天后,郭某在又称其“儿子”要从昆明乘坐飞机回龙陵没钱,章女士又到银行贷款给了郭某在20000元,郭某在说他开车去昆明接他“儿子”,到昆明后仍是无果而返。

3月6日,郭某在在县城把章女士的车开走,并说要去公安局守监控,他的“儿子”被绑架了。其车辆开走后一直没还,但他俩一直保持着联系。章女士说:“他欠着我那么多钱我要一直哄着他,即使知道他和另一女的相处着,也不敢和他分手。”

6月21日,章女士接到一电话称,郭某在开着她的车在碧寨乡撞到派出所的车。于是,她赶紧到龙山派出所报了警。

“为了他,我离了婚、丢掉了工作、还借款给他,被骗得太惨了,他毁了我的人生。”民警告知她被骗后,章女士悔断青肠,伤心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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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你们来我家找他,我才发觉被骗了”

38岁的张女士是龙山镇人,她也深受其害。郭某在先后以购车需支付定金、购买山林差尾款、父亲买树被举报需缴纳罚款等理由,向张女士骗取了246000元。

2021年3月的一天,自称“李家华”的陌生男子独自驾车到张女士家,他说与张女士家人认识,如果家里有什么事就打电话找他,他俩互加微信聊了近半个月后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2021年6月的一天晚上,郭某在称其父亲合伙在镇安去买树被罚,还冒充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张女士需要交96000元罚款。随后,张女士找多个亲戚朋友借钱给了郭某在共22000元。

“李家华”还带着张女士到镇安镇、腊勐镇、碧寨乡等地看山林,实地测量、拍摄视频,定位给保山林业局。张女士多次核实“李家华”的真实身份,但他都说是“李家华”,也不拿身份证、离婚证给张女士看,称其母亲已经去世,现在只有一个爹,已经72岁了,现退休在家。张女士看见过他持有一张身份证名字是“郭某在”,微信转账给“李家华”都显示“郭*在”,他骗说这是他的一个朋友拿他朋友身份证办理的。

“直到今早你们公安机关来我家找他,我才知道他不叫李家华。”7月4日,办案民警到张女士家询问情况,张女士才发觉她被骗了。

郭某在被抓获后,龙陵警方又陆续接到有关郭某在实施诈骗的报案,受害人遍布各乡镇,大部分为农村留守中年妇女,受害情况大同小异,涉案金额累计高达60多万元。日前,郭某在因涉嫌诈骗罪被龙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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