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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更多知识> 拒绝加班公司可以辞退吗?安排加班应符合什么条件?
时间:2021-09-15 10:28:18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提高。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休息权是人们非常重要的劳动权益之一,人们也意识到休息对提高身体健康水平,提高劳动效率方面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加班加点的问题非常普遍,几乎所有行业都存在。
加班的种类有哪些?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
(一)工作日加班。
(二)双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加班。
拒绝加班公司可以辞退吗?
劳动者拒绝加班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因此而辞退。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但如果是特殊任务,比如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对公共设施故障的检修等等影响国家和公共事业的重大事由,无需与员工协商即可延长工作时间,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我国企业单位的“打工族”,普遍存在“无理由、无保障”式的无偿加班,或强迫加班,迫使员工不得不放弃自己应得的权利,去从事不受法律保护的“加班”。法律规定我国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加班的,应严格参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三倍或以上工资补偿。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在占用职工法定假期或者双休日正常上班的,应参照《公务员法》严格执行额外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