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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更多知识> 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强制执行?费用谁承担?
时间:2021-06-23 13:21:01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随着汽车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发展,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全球性公害.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各方对事故车辆安全性能技术状况鉴定结论高度重视;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车辆的性质,车辆的损失情况进行技术鉴定,以确定责任大小,损失赔偿额度。
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是否要强制执行?
不是,但警方认为有必要鉴定,事故双方都需要遵循,属于强制性的要求。交通事故现场,交警无法确定双方责任的;事故双方车辆需要拉回去,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做车辆技术检验鉴定报告。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费由谁承担?
2012年1月1日起,《行政强制法》开始实施。该法所称的“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其中,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期间,行政机关有权对当事人的物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交通事故技术鉴定包括(一)车辆属性(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与事故关系(三)碰撞形态(四)车速(五)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方式(六)多次成伤与死亡的关系;科学地鉴定技术规范,严格地鉴定过程实施,严谨地控制,能够大幅度提高和改善鉴定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