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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醉驾超速掉水沟致两名幼子身亡,切忌酒驾、醉驾
时间:2021-10-08 08:57:26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7月28日凌晨2时许,安徽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境内,一辆小型轿车驶入一桥梁施工工地后掉入水沟中,造成车内两名小乘客史某某阳、史某然当场死亡,史某状受伤,车辆损坏(《轿车冲入水沟车内两名幼儿不幸溺亡 事发蚌埠》),记者9月26日从当地警方获悉,事故中不幸身亡的是驾驶员史某状的两名幼子,史某状当日为醉酒且超速驾驶。
经查,今年7月28日凌晨2时许,史某状醉酒后驾驶皖CJ26XX号小型轿车,沿017县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由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X071夏蚌路(北淝河-四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处时,车辆驶入桥梁施工工地后掉入水沟中,造成车内乘客(其两个儿子)史某某阳、史某然当场死亡,史某状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处理民警依法对史某状进行抽取静脉血样送检,经检验史某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为醉酒驾驶。事故路段限速30km/h,后经行驶速度鉴定:皖CJ26XX号小型轿车事故发生前的行驶速度约为68-72km/h,超速100%。
当地警方认定,史某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未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且在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防护措施,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史某某阳、史某然无责任。
办案民警介绍,史某状的两名婴童因此起事故丧生时,大的不过三岁,小的还未满周岁,等待孩子父亲的不仅是法律的严惩,还有家庭的破碎以及内心无法释怀的歉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