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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以案说法:女童被虐打致脑梗死,法律如何捍卫孩子的童年?
时间:2021-04-16 15:29:27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素质养成,都关系着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对孩子们的严格保护,就是在保障国家的未来,可生活中总会有虐童事件不断发生,那么对于虐童现在该怎么处理?中络宏博律所小编以案说法“山西12岁女童遭继母虐打,大面积脑梗死”案于15日上午8点半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4年王某蓉与刘先生恋爱并同居。2015年朵朵开始与王某蓉一起生活。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王某蓉经常以殴打、体罚、指甲掐、扭身体隐秘部位等方式虐待朵朵。2020年王某蓉又多次对朵朵小肚子、大腿根部、会阴部等身体多部位进行扭掐、殴打,致朵朵全身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2020年5月14日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朵朵被送进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今年2月9日,朵朵继母王某蓉被检方指控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2020年春节后被告人王某蓉多次使用钝性外力致被害人朵朵头部受伤。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发现朵朵昏迷,遂将其送医救治,经诊断,朵朵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经鉴定,朵朵颅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
2020年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怀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女童父亲刘先生也向法院提出了附带民事起诉,索赔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及康复费用等共计289.86万元人民币。
什么是虐待罪?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虐待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罪,也不是很生僻的类型,日常生活中也常能够听到,但对此真正有了解的人却不多,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
虐待罪的认定标准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虐待者都是具有一定的扶养义务,在经济上或者家庭地位中占一定优势的成员。非家庭成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虐待罪立案原则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幼儿时期的不良影响可能会伴随孩子未来人生,归根结底,源头预防最重要。虽然国家在法律上已完善了对虐童行为的惩戒,并拓宽了虐待罪的惩罚对象,希望以此加大对儿童的保护。但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对孩子保护方面,还仅仅停留在表层认识上,并未从根本上真正认识到虐待儿童的严重性,因此也才会不断出现类似事件。希望社会各界、家校、司法机关,能够从上至下高度重视此类虐童事件,从法律上给予违法者严厉的惩罚,并向社会公布,加大普法宣传,以此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另一方面,在办学过程中一定要严把招聘关,提高治理水平,加强幼师的师德教育,并建立对应的考核机制,多管齐下,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共同捍卫孩子的童年,守护他们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