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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为还网贷女教师诈骗学生家长118万,判处有期徒刑
时间:2021-08-09 13:50:00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江苏省淮安市某小学肖某为了偿还巨额网贷,利用幼儿园升小学阶段,家长想让孩子上名校的心理,谎称缴纳各种费用即可获得名校学位,一共骗了24位家长118万余元。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诈骗罪是我国常见罪名,在危险驾驶罪没有入刑的时候,诈骗、盗窃占了犯罪比例的绝大多数。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该罪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地根据经济情况不一样,对于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的认定也不同。
这个案件中女教师诈骗118万元,按照江苏省的规定:“诈骗数额达50万元,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在10年-11年有期徒刑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5万,增加1个月刑期。”大家可以看出通过这个算法,最少刑期是11年和判处的10年6个月差距半年左右。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也有一些可以从宽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
法律将一个人的行为进行法律上负面评价进行惩罚,一方面是对这个人本人起到惩罚作用,一方面是社会效应,也就是警示众人。
教师是一个对社会意义重大的职业,本来讲究的是身正为师,德高为范。这个案子应该引起一些反思!曾几何时家人评价其他人从孝顺、乖巧、上进等等变成了有钱,以金钱论英雄!好像有钱是成功的唯一标志。大学生深陷网贷的不胜其数,为了短暂的可以将品牌穿在身上获得一些虚幻的满足而放弃自己的尊严,裸贷!用陪睡抵债这些毁三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