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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成都长冶南阳御龙府涉虚假宣传,违法情节严重被处罚75万元
时间:2021-07-27 14:00:58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曾红极一时的网红盘,号称“新时代诞生伟大的生活方式”的成都长冶南阳御龙府,被立案调查4个多月后,因违法情节严重被成都官方处罚。
7月12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示对成都长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成都长冶南阳御龙府项目以涉嫌虚假宣传被处罚75万元。至此,被近千名业主投诉的长冶南阳御龙府因涉嫌虚假宣传,将商办项目包装为商住两用公寓进行对外销售被官方定性。
据公开资料显示,成都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位于高新区梓州大道4333号,占地39974.16平方米,土地规划性质为40年产权商服用地,于2018年10月首次开盘,正是成都限购政策来袭之时,因其不限购不限贷条件和优越地理位置,销售场面十分火爆,3000多套房屋一售而空。
但对于长冶南阳御龙府的业主来说,不仅懊悔还很无奈:他们在春节之后收房时发现房屋内没有烟道,这时才恍然发现原来购买的不是公寓产品,而是办公楼性质的产品。“良心回报社会,建百姓买得起的好房子,现在却说办公楼也是房子。连烟道也没有,算什么好房子?”成都长冶南阳御龙府业主发出了质疑。
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销售部负责人此前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表示:“购房者说我们宣传的是公寓现在变成办公楼,这不存在变或不变,从始至终这块土地属性就是办公。从我们拿到这块土地,到报规、报建、销售,属性是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的,这必须按土地性质来,商业用地上是修不出住宅的。”
维权事件发生后,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出具的行政程序处理意见书也被张贴在了长冶南阳御龙府的售楼处门口,明确提到: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作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相关政策禁止加装烟道。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书称:“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房地产项目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而非用于“居家““生活”的住宅用地。当事人在售楼部的灯箱广告上显示“长冶南阳御龙府二期世纪星居家就是逛公园、生活就是度假、约200米中轴双中庭景观带为业主乐享美好生活景致”的宣传内容,以及在对外用于宣传的户型效果示意图DM单上,按照人们居家生活需求进行套户型设计,标示了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等功能,与此同时,在印制并对外用于宣传的户型效果示意图DM单上,标示有炉具图案,未标明可以使用何种能源,有悖于该房屋不能使用管道燃气这一事实,因此,当事人的广告行为误导了广告受众。
不仅如此长冶开发商在其官方网站上宣称“步行10分钟,南阳御龙府便可直达地铁6号线观东站口”“南阳御龙府被四个公园环绕,其中最大的新川之心中央公园,规模达900亩之大、15分钟举步即达”,因此,禁止房地产广告使用速度行程表示距离位置的内容属于违反《广告法》行为。
2021年6月18日,高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申辩的部分内容不予采纳。
《广告法》明确“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商品房广告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会产生影响。
最终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成都长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罚款15万元、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罚款60万元,共计罚款75万元。
近年来,各地因虚假宣传导致购房维权事件在频发,已经成为信访矛盾主要来源,专项治理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