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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家开辅导班致多名学生和家长阳性,被刑拘

时间:2022-04-24 06:15:51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4月22日,河北唐山迁安市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11日至4月17日,李某某(女,56岁,退休,迁安市永顺街道人)在无办学资格的情况下,非法在家开设辅导班,造成参加补习的多名学生及家长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在流调排查工作中,李某某故意隐瞒开办补习班情况,导致疫情隐匿传播,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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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李某某被迁安市公安局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实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客观行为表现为四种类型: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2、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

3、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4、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顶格处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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