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包租婆”没那么好当!
时间:2022-04-20 05:37:05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河南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根据调查,赵某租住房屋热水器确实存在漏电问题,房东对赵某死亡负有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房东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这起案件引起关注,有几个因素。一是,赵某使用漏电的热水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教训太过惨痛;二是,房东赔付了43万元,金额也不小;三是对这起案情的判决,也有网友表示不理解,有的认为房东的责任不止这么多,也有的认为房东比较冤枉。
根据案情介绍,赵某是知道热水器漏电的,还告诉了同住的女友。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自己找人维修,也没有告知房东进行维修,却自己又去用热水器,可能心怀侥幸吧,结果导致悲剧。
从“没有告知房东进行维修”,说明房东对热水器漏电是不知情的。如果房东知情,拒绝维修,或者不采取措施让租客停止使用,那么当然应该负责,而且责任的份额恐怕还要更大一些。
如果房东并不知道热水器漏电,并且提供给租客时,热水器是正常安装和使用,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漏电,而租客也知道漏电还要使用,那么,承担50%的责任份额合适吗?这就让人有些想不通。
而且,热水器漏电的原因是什么?是热水器本身有质量问题,还是商家进行安装时不规范,导致存在漏电隐患?还是租户使用不当造成漏电?如果是前者,房东也完全可以找第三方鉴定,然后根据结果来找商家索赔,减少自己的损失。
如果有证据表明,房东买了劣质热水器,或是在安装时知道存在漏电风险,但是不管不顾对外出租,那么承担责任就理所当然了。一般来说,房东和租户之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不是租客使用不当的问题,房东应该承担正常损耗下的电器维修和房屋维修责任。
不论如何,法院判决有法可依,双方也没有上诉,说明都认可了法院的判决。不过,这起案件不管是对租客来说,还是对房东来说,是一个警醒。也就是说,租客也有责任和义务,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房东,让房东及时维修,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
不少人的梦想,就是当“包租婆”“包租公”,享受房产增值和出租的红利,享受“财富自由”的快乐。事实上,当“包租婆”也不是收租那么简单,同样面临着法律风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