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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热闻:亲生父亲15万卖儿子后游山玩水
时间:2021-05-06 14:58:00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孩子本来是世界上最好的礼物,他们天真无邪的来到这个世界上,本该被百般呵护,父母的爱、爷爷奶奶的爱......在爱中茁壮成长,可是却有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不仅对孩子没尽过责任,而且还有一些丧尽天良的父母,把孩子当成了自己赚钱的工具!
4月17日家住埭溪的小林来到了埭溪派出所求助,称自己两周岁半的侄子佳佳被其亲生父亲带走后一直没有回来,希望民警可以帮忙找回孩子。
4月10日,小林哥哥谢某突然回家来,“孩子妈妈想见一见孩子”听说前嫂子要见一下孩子,小林也就放心将孩子给了谢某,谁知道这一去就再也没见过孩子了,十来天过去了,小林不放心地打了个电话给前嫂子,结果孩子妈妈说从来没见过孩子。
22日那天,小林气愤地找哥哥谢某询问,没想到哥哥不仅不接电话、不回消息,还将其联系方式全部拉黑,这下小林觉得不对劲了,联想到前几天姐夫打电话告诉他,哥哥谢某回了趟老家,还带了不少现金回去,感觉赚了不少钱。小林怀疑自己两周岁半的侄子佳佳很有可能被其亲生父亲卖了,心生疑惑的小林担心自己侄子佳佳的安危,无奈之下再次选择报警。
从浙江到贵州,辗转湖南、江西、湖北,最后来到江苏,全程共1200多公里的抓捕,4月24日晚,民警在江苏常熟成功抓获嫌疑人谢某。谢某很快便交代了其将亲生儿子佳佳以15万8千元卖给黄某的犯罪事实。
【宏博律所说法】
本案中谢某卖掉亲生子女是犯罪。出卖亲生孩子,明知他人贩卖儿童介绍、提供资金、帮忙照料均是犯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之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如云、贵、川等地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部分地区有所上升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此类犯罪严重侵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有效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上升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