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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因“口头差评”报复入室索要“损失”,犯抢劫罪被判刑

时间:2022-01-19 02:57:56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郑先生是湖南人,目前在广东务工。“我弟弟(郑刚,化名)出生于1999年10月,比我小十多岁,是我一手带大的,我们两人感情很好。”郑先生介绍,弟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备受家人宠爱。“他上完小学就辍学了,成年后跟我到广东打工。”

郑先生说,弟弟除了花钱有些大手大脚,其他方面还算不错。“弟弟性格比较温顺,平时很少和别人发生争执;在家里比较乖,大人的话都能听进去。”

2021年春节期间,郑先生和弟弟一起回湖南老家过年。春节后,郑刚对郑先生说,他不想到郑先生的厂里上班了,想独自到深圳发展。郑先生后来得知,弟弟春节后在深圳干起了外卖骑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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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深圳工作并不顺利,时间不长就出了交通事故,幸亏人没事,对方是全责。”郑先生和家人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几天后,郑刚因报复顾客,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郑先生后来了解到的大概情况是:2021年6月的一天,弟弟给一位女顾客送外卖时,对方嫌速度慢口头说要给差评,还说了一些让弟弟不舒服的话。一周后,弟弟再次以送外卖为由来到女顾客家中,通过捂嘴等手段,向女顾客索要3000元“损失”。

案发当晚,虽然郑先生的弟弟并未给女顾客造成多大的伤害,也未拿到钱,但因涉嫌抢劫先后被刑拘、逮捕。“听弟弟和受害的女顾客说,弟弟要钱时曾称,父亲生病了,需要钱,所以提出了3000元的赔偿要求。”

郑刚供述:案发前一周,他曾给受害的女顾客送了一份外卖,但女顾客说送得太慢,口头说要给差评,还说不能干外卖就别干了。他心里很不舒服,就想报复一下这个顾客。

2021年6月28日晚9时许,郑刚假装送外卖,再次骑电动车到女顾客所在小区。敲开房门后,开门的业主正是之前的女顾客,他就问对方有没有点外卖。业主说自己并未点外卖,他忙说送错了,然后离开。

郑刚供述:“在一楼呆了大概一分钟多钟,我心里还是很不舒服,我觉得应该找这个房主要点赔偿,然后我就又乘电梯到了女顾客家门口。我在楼道徘徊了十几分钟,再次敲开了房门。房主开门后,我就直接上前用手捂住房主的嘴巴,把房主放倒在地上,然后把门关上。这个时候房主一直在尖叫,我说你不要叫,我不会伤害你的。房主问我要干什么,我说‘之前给你送外卖时你说要给我差评,你要给我赔偿’。房主问怎么赔偿,我说我父亲生病了需要钱,让她给我3000元钱。房主说可以给我钱但让我站起来,我就把房主放开了。房主站起来后就让我走,并说她不会报警的。这时候我想到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对的,就下楼走了......当晚12点多,警察就找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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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子称:2021年6月28日晚9时许,一男子敲她家的门,她开了一个20厘米的门缝与该男子交流。对方自称是外卖员,手中有她的外卖。她说她没有点外卖,男子确认了房间号后说他弄错了便离开了。此间,男子曾特意往屋内观察。不久,该男子再次敲门,她从声音判断是同一个人,就把门打开了一条20厘米的缝。这次,男子直接强行将门推开,用双手将她推倒在地,同时用脚或背部将门关上,蹲着用双手控制着她的两只胳膊。争斗过程中,她一直尖叫并进行强烈反抗,用双手掐住该男子的脖子。

“僵持了半分钟后,对方让我不要再叫了,称他不会伤害我。我便问他想要干什么,他回答我需要钱。我说,你先放开我,我才能给你拿钱!他便放开了我,我一直继续掐着他的脖子同时站了起来。我问他要多少钱,他说他要3000元,他父亲生病了,需要钱治病。我说你现在走我不报警,该男子双眼通红,带着眼泪自行打开门离开了。该男子走后,我立马将门反锁,然后打电话报警了。”

2021年10月9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郑刚犯抢劫罪,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对其量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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