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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举报污染被判敲诈勒索又改判无罪,当事人继续申诉
时间:2021-12-06 01:12:46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李旭是河南唐河县白庄村民,2013年,村子南边建了一个陶瓷厂。自从陶瓷厂开始生产后,“我们平日里去村里耕地,就闻到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怪味,去地里干活回来,头晕恶心得吃不下饭。小麦田像是下了一层雪,白花花的,我们去田里走一圈,裤脚都是白的。”
感觉耕地受到污染,再加上担心自身健康问题,李旭和另外两个村民多次去相关部门反映情况。2014年3月,唐河县环境监测站给出的检测情况汇报显示,陶瓷厂废气中颗粒物浓度远超过仪器工作范围,属严重超标。同年6月,唐河县环境保护局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说,经调查,陶瓷厂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违法试生产,二是超标排放。
李旭称他们希望陶瓷厂能根据环保局给出的处理意见整改,但是一直没有结果,所以他们不停地去反映问题。
在这过程中,陶瓷厂对被污染的耕地做出补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李旭称他们反映问题不是为了赔偿,而是希望他们整改污染的问题。
李旭说,在村里干部等的协调下,他们三人曾和陶瓷厂签订协议:陶瓷厂给他们污染补偿12万元,他们不再继续反映问题。其称那个时候与陶瓷厂口头约定继续整改污染的问题,但是这部分没有体现在约定上,“他要求我们不写。”
后来陶瓷厂没有整改,他们继续反映,陶瓷厂再次提出给他们追加污染补偿。李旭记得,在追加补偿当天,“他们厂的人问我三遍,他说这个钱补偿以后还去反映吗?他问我三遍,走的时候还拉着我的手问我。我指着大窗户外我们的耕地说,只要你污染了我就去。”
两个月后,李旭按照预定去拿赔偿,刚到办公室还没坐下,就被执法人员带走了,理由是“涉嫌敲诈勒索”。
从受害者到敲诈勒索犯,李旭一时不能接受这种“转变”,被抓当天人都是迷迷糊糊的。而后面等着他的,是判三缓三。
李旭不能接受这个判决,“判决书说我们以反映问题的形式要挟污染企业,逼迫他们给我们钱。按这逻辑,东西被偷去报警,是为让小偷感到害怕恐惧,要判我们通过报警去敲诈勒索小偷?”
他决定申诉,家里人劝他算了,申诉不一定有好结果,而李旭却认为不能这么算了。他买了智能手机,每晚刷几个小时的法律相关知识和案例,自此踏上一条漫长的诉讼之路。
5年后,他终于迎来不起诉决定。2021年6月份,其收到方城县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检方认定他反映南阳亿瑞陶瓷厂污染耕地和获得污染赔偿等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李旭等来这个结果,并没有很激动,他略显平静,甚至有些苦闷,他坦言旁人可能很难感同身受,这件事不仅给他,也给他家带来了很大影响,“我妈知道我被抓那天当场就哭,吓得拉裤子里了,现在她一紧张就拉肚子。我儿子那时候才几岁,别人跟他说你爸爸犯事了,导致他变得自卑起来,现在也不怎么爱说话。”
判刑之前他是个体工商户,判刑之后门店的生意开不下去,只好把东西全部赔钱处理,最后关门倒闭,他只能去打工来维持生计。而让人心酸的是,他出去找工作,有些人也不要他。
其认为,自己这些遭遇都是因为那份判决引起的,他们应当得到合理赔偿,此前他和另外三人一共申请约6000万元的赔偿。如今赔偿结果出来,和他申请的差距很大,李旭称他会继续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