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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14 02:00:05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类型之一,股份有限公司出现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等的情形时,股份有限公司就要进行清算,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人吗?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人吗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不需要经过法人代表,出现解散的情形时,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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