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问答 > 更多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承担连带责任吗
时间:2021-10-14 01:47:24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现实生活中,公司包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一般情况下,公司需要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而公司中的股东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义务,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承担连带责任吗?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承担连带责任吗
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自然人独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当自然人独资股东不能证明独立于公司财产的,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到债权人利益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承担连带责任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