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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时间:2021-11-16 02:21:30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那么未约定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未约定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很多劳动者都有这样的误解,认为"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竞业限制协议的必备条款,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排除了劳动者的权益,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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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轻易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维持竞业协议效力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竞业限制补偿金未约定,可通过双方补充约定以及适用法定补偿标准界定双方权利义务。

竞业限制赔偿的一个标准是怎样?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至50%支付。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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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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