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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责任由谁承担?怎么归责?

时间:2021-05-07 08:41:24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曾与“乱扔垃圾”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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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最新规定,对于高空抛物担责具体如下: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同时除了追究具体行为人的责任外,还需要确认建筑物管理人、施工者、作业者的责任。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因此小区、商场等场所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和防护措施,否则也有承担责任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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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可能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其中,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高空抛物”造成损害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对责任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责任承担问题,无法查明真正行为人又要保护受害者利益时,我们应站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受害者利益、损失分担的法理基础上,明确优先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责任主体范围应有所扩大,无辜者的追偿权以及责任减免的抗辩也应受到保护。促进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立法研究,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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