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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劝酒致人死亡也会担责吗?

时间:2021-04-16 14:25:12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酒桌文化餐饮礼仪的一种,至少在周代,饮食礼仪已形成一套相当完善的制度。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酒桌文化也从一开始的待客之道变成了如今有着各种特殊意义的“酒局”。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中国酒桌文化是从古至今传承下来的,在聚会的推杯进盏中,朋友聚会、单位聚餐时饮酒是避免不了的,兴致来了劝人一两杯酒,也无伤大雅。但任何事情都不能过,如果饭局上的朋友因饮酒过度、照顾不周或劝酒太过致人伤亡,在法律有什么样的规定呢?其他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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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致人死亡什么情形下劝酒者要担责

1、因饮酒诱发疾病、伤残甚至死亡

明知醉酒人不能饮酒,在因喝酒的情况下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给予公平责任原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2、强迫性劝酒

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但同饮人知道醉酒人喝多,语无伦次、神志不清情况下,同饮者应劝阻其不要喝酒,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导致意外发生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此时同饮者负有一定监护义务。如果同饮者没有将醉酒者送到医院或让其到达有人照顾的场所(如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则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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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共同饮酒行为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不适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调整。因为违约造成的后果都是可预见的财产损失,同时合同法对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也是不提供补救的。邀请者对因喝酒导致死亡负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如果有劝说及尽其他先行行为义务,则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除了有期徒刑,还有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喝酒不能过量。如果劝酒者挑起赌酒、斗酒,任由被劝饮酒者醉倒,或故意让其醉倒,或明知会造成对饮酒人的伤害却轻信可以避免,构成民法中的过错。这种过错与过量饮酒者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劝酒的人需要承担责任。喝酒虽好,但要掌握好度,劝酒更要把握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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