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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罚金还要交吗?一般是多少?

时间:2021-05-08 08:28:14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我们经常会听到某人被判处几年刑期,缓期几年执行这种情况,很多人会有疑惑,既然已经触犯法律了,为什么还要缓期执行呢?判处缓刑与罚金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而罚金属于刑罚中的附加刑,罚金通常存在于财产类犯罪之中,而且具体是否应该要处以罚金要看对应的罪名项下是否有关于处于罚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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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罚金还要交吗

,缓刑只是对拘役或有期徒刑暂缓执行,被判决的罚金还是要及时缴纳的。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缓刑罚金一般是多少

判缓刑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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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法院判罚金的标准是与缓刑无关。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缓刑制度有利于促使罪犯改恶从善。它能够促使罪犯悔过,促使罪犯自新。由于缓刑没有关押罪犯,有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至于出现监狱化后很难适应社会的状况。缓刑制度被认为是现代刑法中“最富有促进机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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