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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务纠纷> 分期履行债务违约未到期能否起诉?
时间:2021-07-27 13:18:13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预期违约通常在合同规定日期之前,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采用明示或者默示等类似行为,直接表明当事人不会继续履行合同中的相关内容,是与实际违约相对而言的,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一般预期违约通常发生在分期履行债务情形中,是对期待债权而非现实的债权的侵害。遇到分期履行债务违约未到期是否能起诉处理?诉讼的话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分期履行债务违约未到期能否起诉?
对方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就未到期的债务一起起诉。对方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的,构成预期违约,即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中络宏博律所表示预期违约虽然没有直接损害债权人的现实债权,但却侵害了债权人的期待债权,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该还款协议或合同,要求债务人一次性还款。
分期履行债务违约诉讼期从什么时候算?
《民法典》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也规定: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预期违约是与实际违约相对而言的,它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两种形态。遇到分期履行债务预期违约情形,作为债权人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分期履行债务预期违约的救济3中途径
1、明示预期违约的救济方式: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明示预期违约,是指违约方明确表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自己将不会履行合同。在明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预期违约。如果接受,则可实际违约追究对方的责任,行使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如果不接受,坚持合同效力,则意味着债权人放弃了因预期违约而获得的权利,只能待合同履行期届满对方违约时,按实际违约追究责任。
2、默示预期违约的救济方式,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默示违约,是违约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在默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得立即主张违约的救济,解除合同,而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提供正常履约的适当保证,并可中止履行合同。
3、如果没有履行可能的,可以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范围是预期违约制度的中心问题。承担预期违约责任的基础是债务人对协作和照顾、不得欺诈、注意、忠实等附随义务的违反,预期违约侵害的是请求力不足的期待债权,而不是实际债权。基于此预期违约方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受害方依合同规定而有权期望通过合同而实现的利益,即期待利益,还包括受害方依赖合同行事而产生的损失,通常表现为受害方在合同正常履行时本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履行合同支出的各项费用。
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大多数都有一定的履行期限,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不得违反合同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自己的债权,所以在履行期限届至以前,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只是期待权而不是现实债权,对债务人来说,这种期限也体现为一种利益即期待利益,该利益应当为债务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