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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务纠纷> 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有哪些措施?
时间:2021-06-24 13:16:53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财产保全一般指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诉前保全,诉前保全是当事人因情况紧急,在起诉前财产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必须在三十天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则是法院立案后采取的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能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是债权人,而债务人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