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应当如何估价?需要哪些费用?

法律知识

离婚房产应当如何估价?需要哪些费用?

时间:2022-03-17 06:53:34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房产估价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离婚时不少夫妻都会遇到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就会对房屋估价变现后分割,那么离婚房产应当如何估价呢?

离婚房产应当如何估价

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成都律师,离婚纠纷,成都离婚律师,离婚财产,宏博律所

离婚时房屋评估收费项目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

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费

4、房屋租赁代理费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咨询费。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成都律师,离婚纠纷,成都离婚律师,离婚财产,宏博律所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在遵循法规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立法目的、伦理道德和裁判结果的价值导向,以公正裁判倡导诚实守信,抑制恶意,促进形成诚实友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找律师

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