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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商标权利人死亡能否办理转让?商标转让形式有哪些?
时间:2021-08-12 13:29:52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商标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如今社会消费者们都比较注重商标,知名商标效应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价值。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为了在短时间内建立自己的品牌,很多人都会通过商标转让途径去购买商标,那么商标权利人死亡还能转让吗?
商标权利人死亡能否办理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商标权利人死亡是不能办理转让的,商标转让必须要权利人亲自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商标转让形式有哪些?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价值较高,风险非常小,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