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问答 > 知识产权> 如何确定商标转让行为无效
商标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之一,而商标权人可以转让商标的,商标权人转让商标权,要签订转让合同,共同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那么如何确定商标转让行为无效?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如何确定商标转让行为无效
商标权转让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商标转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商标转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如何确定商标转让行为无效”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