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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Q: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

借款合同解除后,是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出借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主张利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那么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

1、借款合同解除后,如果是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出借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主张利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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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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