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问答 > 债务纠纷> 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先执行谁

法律问答

Q: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先执行谁?

在一些民间借贷合同当中,为了保障债务人能够按时归还借款,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一些担保物品或者保证人来进行保证,这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那么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先执行谁?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民法典债权人能直接诉反担保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同时有抵押物和担保人的情况下,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顺序来执行,没有约定的话,如果抵押物是债务人自己的,则先执行抵押物,如果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执行抵押物或者担保人。

成都律师,债务纠纷,成都债务律师,抵押物,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民法典债权人能直接诉反担保人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找律师

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