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问答 > 债务纠纷> 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法律问答

Q: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通常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设立分公司,那么,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为业务周转欠下债务时,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呢?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总公司的债务能够由分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一部分,所以它的财产也是属于总公司的,需要对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成都律师,债务纠纷,成都债务律师,公司债务,债务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找律师

更 多 >